办事处(代表机构)设立

最后更新于:2010-05-16 20:50 2010-05-16 20:45

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

一、企业类型定义
香港企业在中国设立的非人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设立

二、设立条件
1)有符合登记要求的派出机构(派出机构合法设立,连续且正常经营);
2)有符合登记要求的驻在场所;
3)法律、行政法规以设立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前置许可要求的,须先取得许可后设立登记。

三、需提供材料及其要求
1) 企业派出机构主体资格材料
=商业登记证;
=公司注册证书;
=周年年审资料。
上述证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。提供公证及加盖例如:“中国法津服务 (香港)有限公司”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的证明书2份。
=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(说明派出机构金融资产数量及往来情况评价)。
2)中国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2份,4点要求:
—以派出机构名称或福州代表处代表姓名租用;
—面积与申报的营业规模一致;
—用途为办公;
—该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(盖合同登记专用章)。
3)中国代表机构代表人员的身份证、护照或港澳签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、二寸彩照6张。

四、承办流程
免费咨询-----根据指引准备登记材料----签订代理协议----工作协助----办结移交。

五、承办时限
1)非前置许可类: 10 个工作天完成。
2)含前置许可类: 40 个工作天完成。

六、承办证照
行业主管部门—————设产批准文件(无前置许可类免此项);
福州市工商局—————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;
福州市工商局—————首席代表、一般代表工作证(需本人亲往签名办理);
福州市公安局—————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首席代表私章;
福州市公安局—————刻制印章登记卡;
福州市技术监督局——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、副本、IC卡;
福州市国家税务局———国税登记证正本、副本;
福州市地方税务局———地税登记证正本、副本;

七、驻在期限
1)一般行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驻在期限为三年;
2)特殊行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驻在期限以审批机关批准的为准。

八、证照年检
1)代表机构不实行年检制度。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有效期限为一年,期满前需申请延期。
2)代表机构驻在期限届满前,若需继续驻要,经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可批准延长驻在期限三年。

注:前置许可
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((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))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必须先进行前置许可后才准予设立登记的项目,派出机构涉及经营下列项目,需经国务院或相关部委及该行业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予设立登记,包括但不限于:境外航务公司,境外道路运输企业,境外水路运输企业,境外航空运输企业,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,境外医疗救援组织,境外会计师事务所,境外律师事务所,境外旅游公司,境外船舶检验机构,境外侨资外交金融机构,境外建筑工程公司,境外保险公司等。

国内有限公司设立登记

最后更新于:2010-05-16 20:59 2010-05-16 20:52

国内有限公司设立登记

一、企业类型定义
国内2名以上50名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。

二、设立条件
1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 2、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;
3、有公司名称; 4、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。

三、需要提供材料及要求
1、自然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:中国公民身份证;
2、企业法人股东主体资格材料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。
3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书2份,包括5点要求:
a: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; 
b:面积与申报的经营规模一致;
c:用途与申报的营业范转一致; 
d:深圳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身份证;
e:该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(盖合同登记专用章)。

四、承办流程
组织材料———企业名称核准———工商登记设立———办理移交。

五、承办时限
1、生 产 型: 10 个工作天完成(在环保及其他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);
2、非生产型: 10 个工作天完成(如需前置许可批准后起计)。

六、承办证照
环境工程咨询中心——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(非生产型无此项);
深圳市环保局————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文(非生产型无此项);
深圳市工商局————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;
深圳市公安局—————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法定代表人私章;
深圳市公安局—————刻制印章登记卡;
深圳市技术监督局——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、副本、IC卡;
深圳市国家税务局———国税登记证正本、副本;
深圳市地方税务局———地税登记证正本、副本;
深圳市贸工局————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
深圳海关———————报关注册登记证书;
深圳检验检疫局————报检备案登记证书。

七、出资期限
1、不分期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的,在公司设立之前一次性缴清;
2、分期缴投注册资本的,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登记前投入,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%,其余在2年缴足。

八、证照年检
有限公司企业年检制度。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办年检手续。


注:前置许可
根据国务院412号令(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的需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)、省府86号(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*第一批*、省府106号(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(第二批)、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号令(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)所列必须先进行前置许可后才准予设立登记的项目。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一般指:股份公司设立,电力供应,煤炭矿产资源开采生产经营,食盐生产批发,道路货运及客运,车辆维修及报废回收,国际海运及水路运输,航空运输,加油站及成品油批发、零售,医疗机构及器械,药品药具,安技防工程及产品,书报杂志,基础电信,人才中介及职业介绍,农药兽药,印刷,互联上网服务,食品及酒类生产,餐饮娱乐,拍卖,典当,出版业及音像制品,保险,银行,证券,建筑,会计,办学,法律服务,军工及武器装备,易燃易爆及剧毒放射物品,危化品及危险废物,旅行社,出国中介服务等项目。

 

第5页 / 共7页

«首页上页1234567下页末页»

会员登录